加拿大自雇移民顾名思义是指可以自己养活自己,移民后有能力自己雇佣自己,不占用加拿大就业资源,这就需要申请人有特殊才能。比如体育明星、艺术家、作家、歌唱家、手工艺者等。申请人必需是在某一领域里有专长,有一定的知名度、作品和艺术成就。
根据加拿大移民法,自雇的意思是申请人有能力在到达加拿大后,不会占去加拿大劳工市场的工作机会,而是能够自行以个人的才能及专业技术为自己创造工作。
一、《加拿大自雇移民》项目简介
(一)加拿大《移民法》对“自雇移民”定义如下:
自雇移民必须在加拿大创立或购买一项生意以使自己受雇用,并为加拿大经济、文化或艺朮做出显著贡献(如职业运动员,艺朮家,演员,农场主和作家等)。
(二)加拿大自雇移民方式介绍
有很多具有特殊专业的人士,例如:艺术家,画家,音乐家等,如要申请移民,以自雇移民方式申请是最热门的途径。不过,并不是每名上述的专业人士都会合乎自雇移民的所需条件。加拿大移民局要求自雇移民在移民加国后能够自给自足,并对加国的经济或文化艺术方面做出贡献。对自雇移民没有必须雇佣一个以上加拿大公民的要求。
根据移民法,自雇的意思是申请人有能力在到达加拿大后,不会占去加拿大劳工市场的工作机会,而是能够自行以个人的才能及专业技术为自己创造工作。
移民局对于自雇移民的个人资产没有最低限额的规定。但是虽然个人经历符合自雇移民,若没有六万元加币以上的资金带到加拿大,以保证能够创业和维持生活,也是不容易获得批准的。不同个案要求会略有不同。
1.企国际知名的音乐家、舞蹈家或艺术家;
2.参加过国际级体育竞赛的运动员;
3.从事体育商业活动的人士,如体育武术教练、裁判等;
4.从事文化商业活动的人士,如商业画家、音乐师、中医师等;
5.具有两年以上的自雇经验;
6.个人净资产达6~10万加元以上;
7.有意及有能力在加拿大成功地建立或购买生意;
8.能够为自己创造就业机会;
9.对加拿大的经济,艺术及文化有所贡献。
三、加拿大自雇移民项目特点
1、没有其它限制条件;
2、加拿大自雇移民无需为他人创造就业机会;
3、必须提供文件以证明有能力在加拿大建立一项生意,为加拿大经济、艺术或文化做出显着的贡献;
4、加拿大自雇移民必须拥有一定的资金,用于在加拿大创立或购买一项生意及安家之费用;
5、一旦成功,马上可享受各种福利;
加拿大移民局对于加拿大自雇移民的个人资产没有最低限额的规定,其资本额将视其生意性质而定。申请人必须有足够资本,以为自己创造就业机会并养活家人。申请人必须显示其通过个人能力已成功并将持续支持家庭在加拿大之生活,这也包含在开始自雇前拥有足够资产以养活家人。
四、加拿大自雇移民申请费用:
一、政府费用
1、使馆申请费:(递交文件时即付款)
联邦申请费:
主申请人1,050加元;
配偶/普通法伴侣/年满22周岁的受赡养子女:每人550加元;
22周岁以下的受赡养子女:每人150加元。
2、使馆落地费:(面试通过后付款)
每位申请人(不包括未婚的受赡养子女):490加元。
以上所列的和使馆、政府相关的费用会根据官方实时公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