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菲律宾《商报》报道,菲律宾劳工部长描洛斯日前表示,工作签证申请未批的外国公民仍然需要向移民局申请临时工作许可证。 描洛斯指示所有劳工部地区办事处,提醒其地区内开始工作的外国公民必须申请临时工作许可证,即使其外侨就业许可证或就业签证申请仍在审批过程中。 较早前,移民专员米顺发出了2013-019行动令,关于临时工作许可证的规则定,强调外国工作人员必须申请临时工作许可证。 临时工作许可证有效期为三个月或直至工作签署申请获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