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本新华侨报网援引日本《每日新闻》报道,为促进引入在学问、技术、经营领域杰出的海外人才,日本法务省制定了“高级人才积分制度”。为使利用者增多,日本法务省决定放宽“高级人才”的认定条件,扩大享受优待措施的相关人员范围。 “高级人才积分制度”按照三个领域类别,设定学历、工作经历、年收入等评价项目。相关人员累计积分超过标准时,将被认定为高级人才。被认定为高级人才的外国人将享受在日居留期间从事多个工作,其配偶也被允许在日就业。 该制度自2012年5月开始实施。日本法务省最初预计每年将有约2000名外国人被认定为高级人才。但是,由于认定标准很高,符合条件的高级人才只有几百人,远远低于原来的计划数量。 日本法务省修改了高级人才积分制度认定条件和制定优待措施的省令。法务省下调了认定条件中的年收入标准,大幅上调了日语能力评分,使相关人员比以往容易通过认定。并且,日本总务省还扩大了享受优待措施的人员范围,允许外国高级人才与父母以及雇佣人员一同入境。 为进一步促进外国优秀人才利用制度,日本法务省商讨修改出入境管理法,将被认定为高级人才的外国人在日获得永久居住权的居留期从5年缩短至3年。法务省将在2014年的通常国会上提交该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