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日本后,当事人要管理好护照和签证,严格按所持签证被赋予的资格合法从事工作、学习。在日本以留学、经商等目的长期居住者临时回国后再返回日本时,应事先向所在地入管局办妥“再入国许可”。留学生、就学生在学习期间勤工俭学,需事先向入管局申请“资格外活动许可”。未取得许可就打工是违法行为,如被入管局查出,将被强制遣返回国。如果中国人夫妇在日本生了孩子,需在60天内向入管局申报;如继续在日本工作、学习,需申请延期在留期限;如与日本公民结了婚,需申请变更在留资格。
日本严厉打击非法滞留。检举收容遣返非法滞留者是入管局的重要工作之一,其模式大致为:发现非法滞留者——进行调查——收容——审查是否需要强制遣返——口头审理(如不服,可申请由特别审查官审理)——法务大臣裁决(如对特别审查官的裁定不服,可向法务大臣申诉)——强制遣返。
除以观光目的短期来日的外国人以外,在日本居住较长时间的外国人需自入境之日起90天内、新生外国籍婴儿需在60天内向居住地市区町村役所(政府机关)申报登录,领取外国人登录证。16周岁以上的外国人需随身携带外国人登录证。